这与 1977 年的道德说教演讲相同,试图阻止巴西引入离
婚制度。带来这篇演讲的议员们真的相信这句话吗?还是他们只是为了取悦选民而不失去选票而说这句话? 正如人们仍然声称的那样,取消请求离婚的最后期限并不会导致家庭的任何混乱或琐碎。它仅仅意味着加强人们决定婚姻共存规则的自由,并将国家从夫妻的亲密生活中移除。对于那些(疯狂?)选择今天结婚明天离婚的人来说,这对国家来说不再是问题。这是个人责任的问题。国家不能也不应该根据其公民的意愿来调节经济。讨论谁该为婚姻的结束负责是巴西法律体系拖延的最大迹象之一。不忠会带来很多痛苦和磨难。这种亲密关系只涉及个人的状态,而不再是国家的问题。也不再需要经历合法分居的炼狱才能达成离婚。无用的司法分离制度只会增加痛苦,鼓励不必要的讨论,创造另一个司法程序,并进一步加重司法部门的负担。 EC-66之后离婚的简化和便利化给法律专业人士带来了新的认识。首先,离婚并不是家庭的终结,只是婚姻的终结。核心家庭变成双核家庭。这是一项法定权利。法律上不存在驳回离婚请求的可能性。“我不会和你离婚”的日子已经结束了。这让我们想到了 CPC-2015 提出的证据保护,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授权初步离婚的紧急情况。尽管遭到一些法官的抵制,这种趋势还是在司法机构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但这是一条不归路。毕竟,如果一个人不愿意,两个人就不会维 Whatsapp 号码列表 持婚姻。地方法官拒绝直接批准离婚纯粹是道德上的,或者是由于对程序规则的迷恋。法官是公正的,但不是中立的。在那些不同意这一点的人的非中立性中,肯定存在着他们关于保护传统家庭或法官想象中的家庭的特殊道德观念。同样,尽管有所有的技术和授权规则,仍然有人拒绝确定电子引文。法律需要跟上数字社会的步伐。还必须明白,我们已经处于数字化、网络化的离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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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另一个重大进步是即使在一方死亡后也可以宣布离婚。这是因为,45年来,教义和判例已经巩固了这样的认识:婚姻真正以事实上的分居而结束。如果婚姻不再可能,那么婚姻的法律联系就只是公证的回忆而已。死后离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通过改变未亡配偶的婚姻状况,可以改变整个职业世袭秩序,从而更接近正义的理想,正如TJ-MG和TJ-SP已经决定了.. 巴西离婚法 45 年的实施应该被视为自由的成就,特别是对女性而言。毕竟,大多数婚姻之所以能持久,只是因为女性历史性的放弃。“结婚了,坚持住!” 大多数离婚/分居都是由女性发起的,这并非巧合。当然,她们比男性更需要更高质量的关系。女人比男人更懂得爱。 巴西的离婚历史很重要,但这并不是因为它被美化或鼓励这样做。这只是因为能够离婚的可能性和自由,能够思考和尊重契约的有限性,就像我们必须接受生命的有限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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